2020年2月27日,延平区某小区高层住宅11楼发生火灾,使12楼住户康某遭受严重损失,共计20余万元。受损方康某要求11楼业主邓某赔偿25万元,邓某不同意并提出赔偿7万元,因双方诉求差距太大,遂发生纠纷。4月23日康某女儿在微博上发表博文,直指邓某身份特殊,不愿赔偿等不当言论,企图制造舆论压力。
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,造成不良影响,四鹤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四鹤司法所介入调解,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,马上联系社区居委会,约双方于4月24日进行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一方面了解受损方康某的要求和做好情绪安抚工作,另一方面对赔偿方邓某积极开展引导工作,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论述赔偿的必要性。赔偿方邓某首先对受损方康某表达了诚恳的道歉,并明确表示愿意赔偿,但是赔偿数额希望双方能再协商,毕竟自己的家也在这场大火中烧得精光。
调解员对受损方康某说:“在我们的前期了解中,确实不是邓某不愿赔偿,只是你们双方对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,所以你们两家一直没谈拢,你女儿发这样的微博,不仅不利于纠纷调解,而且也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无论今天调解结果成或不成,我觉得这个微博都不适合发。谁都不愿这种意外发生,而且他家确实也烧光了,人都有困难的时候,他今天能积极坐在调解桌上谈,就看得出他也是个有担当的人,还望你们也退让些许。”
在反复的劝说和引导下,康某逐项列出受损明细,并一项一项的商议,经过几轮的磨合,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员提出的一次性赔偿16万元的解决方案。至此,一起火灾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,两个家庭的安定和谐得到了恢复。